中医医院,三级中医医院

三级中医医院

一、 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针灸科、骨伤科、肛肠科、皮肤科、眼科、推拿科、耳鼻喉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一) 每床至少配有1.0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三) 临床科室主任必须是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的中药师和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四)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五)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六)每床至少配有0.3名护士。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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