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机构升二级,四川颁布最新办法四川省卫健委印发了《四川省医院评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基层医疗机构升级带来振奋消息!
《办法》明确,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或创建为社区医院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服务能力等相关条件的,可参加二级医院评审。
2023年6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的通知》。
国家要求,每个地区都要选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达到推荐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逐步使其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
而针对基层医卫人员,医疗机构服务水平的提升也为基层医护人员带来诸多利好。
升级后药品限制放宽,
人员收入再提高
“升级”后药品种类使用限制放开,卫生院诊疗设备购置限制也同步放开,患者就医选择增加,避免了大医院虹吸患者,也能促进分级诊疗的有效落实,给基层医院带来发展生机。
相关人士表示,基层医院的发展利好势必会带来更稳定的盈利收入,落实到医护人员身上,升级后医护人员的待遇将会有所提升。
同时,根据四川省的多个文件来看内容显示,基层医疗机构的升级也迎来了更加规范的资金监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等财政性资金管理和使用,严禁虚构工作量、克扣村医补助等问题的发生。
国家层面要求,要加强公共卫生人员配备,公共卫生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的比例不得低于25%,达到能力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率先配齐公共卫生医师。
除此之外,升级后,医务人员就业机会增加。临床、检验、影像、中医、康复、预防保健、精神心理、儿童保健各类人才,全部需要配足配齐。更多的自主权、更强的诊断能力,将带来更强大的人才储备和岗位吸引力。
基层医疗机构升二级,全国再加速
不仅是四川省积极作为,全国很多省份也在力促升级。基层医疗机构全力提升,更多二级医疗机构也像雨后春笋般出现,逐渐成为一种全国流行的发展趋势。
云南省:今年3月,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召开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动员会,正式拉开潞江镇中心卫生院创建“二甲”医院序幕。
河南省:灵宝市焦村镇卫生院于2021年底顺利通过二级综合医院评审。
安徽省:2021年底,六安市举行乡镇卫生院创建二级综合医院、“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和社区医院建设达标单位现场授牌仪式,全市共17家乡镇卫生院成功创建为二级综合医院。
同时,在《安徽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中要求,到2020年,全省1/3中心卫生院达到或基本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
江苏省:扬州市出台了《关于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发展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扬州市18家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中心卫生院)全部创成二级医院或达到二级医院服务标准。
广东省:《广东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明确,要将45所中心卫生院升级为县级综合医院。
山东省:《山东省乡镇卫生院评价办法(试行)》规定,对规模较大、医疗服务能力较强、符合二级医院基本标准的甲等乡镇卫生院,可申请二级医院评审,评审合格参照二级甲等或乙等医院管理。
无论是乡村振兴还是乡镇一体化,基层医疗机构始终是重要枢纽。这些刚刚升级的基层医疗机构虽然数量不多,但其带动示范作用不可估量,随着各地开始逐步升级,基层医疗事业发展也将越来越正规,全体职工待遇也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