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医院,一级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医院是指主要提供综合性精神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

一级精神病医院

一、床位:

精神科住院床位总数20至69张。

二、科室设置:

(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精神科门诊、精神科病房(男、女病区分设)、预防保健室;(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 每床至少配备0.4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至少有3名精神科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医师;(三) 至少有6名护士。

四、房屋:

(一)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二)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三) 病人室外活动的场地平均每床不少于2平方米;(四) 通风、采光、安全符合精神病医院要求。

五、设备:

六、 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 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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