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医院,二级儿童医院

二级儿童医院

一、 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至199张。

二、 科室设置:

(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五官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消毒供应室、病案统计室。

三、 人员:

(一) 每床至少配备0.95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至少有2名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剂人员和相应的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 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理人员。

四、 房屋:

(一)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房方米;

(三) 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 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 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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