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传染病医院
一、 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350张以上。
二、 科室设置:
(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血库、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 人员:
(一) 每床至少配备1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 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 房屋:
(一)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55平方米;
(二)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 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 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传染病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