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综合医院
一、 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 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 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 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 心电图机
- 洗胃器
- 电动吸引器
- 呼吸球囊
- 妇科检查床
- 冲洗车
- 气管插管
- 万能手术床
- 必要的手术器械
- 显微镜
- 离心机
- X光机
- 电冰箱
- 药品柜
- 恒温培养箱
- 高压灭菌设备
- 紫外线灯
- 洗衣机
- 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 床 1张
- 床垫 1.2条
- 被子 1.2条
- 褥子 1.2条
- 被套 2条
- 床单 2条
- 枕芯 2个
- 枕套 4个
- 床头柜 1个
- 暖水瓶 1个
- 面盆 2个
- 痰盂或痰杯 1个
- 病员服 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